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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对废旧蓄电池回收方案

2012-05-23 14:51:55      点击:
促进中国废旧电池标准收回、高值使用的方针主张


  ——树立和完善有关法令方针系统


  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废旧电池列入强制收回产品目录,经过绿色计划增强电池通用性进步使用功率;拟定《废旧电池管理条例》,对废旧电池的发生、搜集、运输、贮存、处置施行全过程管理,拟定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职责延伸制,清晰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奖惩规矩;将废旧电池等大宗再生资本种类的收回使用归入生态文明建造和政府考评系统。


  ——建造废旧电池收回使用系统


  依照政府引导、部分联动、公司运作、社会参与的准则,与树立完整领先的废旧商品收回使用系统相联系,以城市为主体,以社区、机关、校园、商场为单元,调集多种社会资本体,共同搭建起多层次、全种类的废旧电池收回使用系统。经过逆向物流、以旧换新、押金准则、收回奖赏等多种收回方法立异,将废旧电池有用环保收回、无害化处置、资本化再生有机联系,完成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多赢。


  ——合理计划规划进步技术水平


  根据全国废旧一电蓄电池资本存量和收回量,按区域计划规划专业的定点处置公司,建立定点公司准入门槛,建造领先的专业化处置公司。依托专业公司和科研机构等,组成废旧电池资本化国家工程中心,不断进步中国废旧电池资本化技术水平,赶快构成中国废旧电池收回使用规模化、高值化工业。


  ——施行废旧电池收回使用工程


  由商务部分牵头、发改委等部分合作安排施行废旧电池收回使用工程,探究出一套对于当前收回率低但社会保有量大、抛弃量大、有资本化使用价值,节能减排、环境效益显着,社会反应杰出等特色的大宗再生资本种类收回形式,使废旧电池、废玻璃、废荧光灯等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再生资本种类收回使用功率大幅进步。


  ——加大宣扬力度引导大众参与


  经过举行公益活动、展开主题收回日等多种途径,加大废旧电池收回使用宣扬力度,澄清中国废旧电池收回使用的误区,增强全社会对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本收回使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将再生资本收回使用与生态文明建造有机联接,将社区收回站点和绿色社区与新式城镇化建造有机联系,引导大众积极参与再生资本的交投。